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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8年進一步推出「非本地畢業生留港/回港就業安排」。中國內地來港畢業生可留港 12個月,而應屆非本地畢業生更毋須在提出申請時已覓得工作,種種逗留條件限制放寬,吸引不少內地學生畢業後留港發展。政策推出10年間,獲批入境的「港漂」數目累計超過16萬人,而根據香港政府統計處發表的 2011年人口普查報告,估計約一半獲批「港漂」完成學業後選擇留港發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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